到2020年,确保中心城区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9%以上,冷拔异型管力争优良天数率达到85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%以上。
◎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,推动实施一批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;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、转型发展、就地改造、域外搬迁等方式转型升级。
◎严格执行质量、环保、能耗、安全等法规标准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、焦化、电解铝、铸造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行业项目及产能。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,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。
◎严禁新增钢铁、电力、水泥、玻璃、砖瓦、陶瓷、焦化、电解铝、冷拉异形管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。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,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,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,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,对问题严重、经整治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。
◎实施钢铁行业深度整治。2019年,完成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。2020年4月前,完成在用烧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,2020年9月前完成在用球团工序超低排放改造,确保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稳定低于10mg/m3、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低于35mg/m3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低于50mg/m3。2020年12月前,基本完成在产钢铁生产企业全厂各产污环节超低排放改造。
◎扎实开展钢铁、建材、化工、火电、焦化、铸造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整治,异型管建立管理台账,重点企业2019年完成厂界PM2.5、PM10在线监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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